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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德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是根据《中共德兴市委、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党政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字第[2002]35号),由德兴市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德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计委),为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结构调整等项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经德府办发[2003]10号的通知德兴市物价局与其合署办公。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方案;街接平衡工业、农业、能源、交通、城建、环保等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编制我市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

    (二)调查了解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三)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区域经济和社会性展规划;编制扶助贫困乡村发展计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四)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引导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审批和上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基建项目;会签和上报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管理和协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协调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编制全市利用外资、进出口、引进市外资金和向境外投资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负责限额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监测工作。

    (六)参与提出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物价计划;负责企业债务的申报和参与审查及推荐工作;做好全市商贸餐饮业、社区服务业、公用服务业、住宅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运输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体育产业、科技教育业、农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七)搞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街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全市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项目的搜集、筛选、论证,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将项目选入项目库并向上级计委推介项目,同时将符合招商引资的项目上网公布,进行网上招商引资;负责市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对工业、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能源、交通、公检法司及第三产业其他待业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资金扶持,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对我委向上级争取的扶助项目和各类利用外资项目,根据上级要求,举办或协助项目管理、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实践运用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叶昆华    主任    7529429

    方卫华    书记、副主任    7522429

    张延陵    副主任    7529428

    郑长文    副主任    7520021

    李曙光    纪检组长    7522429

    查晓明    农业利用外资办主任    13979325386

    徐   飞    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7522429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7522429    (二)综合股    (三)基建工业股    (四)农村经济股

    德兴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

    归口事业单位:

 (一)德兴市经济信息中心    (二) 德兴市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