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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在市长的领导下,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市人民政府和上饶市审计局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对市属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在德兴市的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对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市直各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9、根据审计结果向上级提供审计信息,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10、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市人民政府和上饶市审计局报告调查结果。
11、对市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饶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领导班子
余 霞 局长 7517380
甘 露 副局长 7518652
童日明 纪检组长 7518652
夏世贵 副局长 7517538
张爱君 副局长 7517538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7517235 (二)行政事业审计股 (三)基本建设投资审计股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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