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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革命烈士褒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退役士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救灾救济、扶贫济困、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接收捐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年检;基层政权建设即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实施政务公开、指导乡镇开展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承办婚姻登记;负责城市社会福利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行政区划调整和省、县边界线的勘定与地名管理等。
二、领导班子
卢春英 局长 7522183
曾水发 副局长 7523931
吴先正 副局长 7522247
方新达 党组成员 7527022
三、内设机构
机关股室:
(一)办公室 7522419 (二)救灾救济股 (三)城市低保办 (四)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 (五)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六)优抚安置股 (七)城福股 (八)农保办 (九)老龄办 (十)救助管理股 局属单位:
(一)福利院 (二)招待所 (三)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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