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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控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组织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行业性规划、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经济政策并监督检查;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名牌战略的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总量平衡;参与研究拟订利用外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编制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商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规定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五)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订规范流通秩序规章、政策,制订市场规划;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协调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编制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协调茧丝绸有关工作。
(六)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企业划型工作;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方案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研究培育、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指导国有企业及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 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性问题;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贯彻执行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规章,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督。
(九)组织拟订电力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电力工业改革方针、政策、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联系指导电力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研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协调综合交通和信息产业的有关工作。
(十二)对医药、建材、技监等条管部门进行行政职能协调等有关工作。
(十三)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委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吴李华 主任 7523798
叶兴旺 副主任 7526147
龚萱萍 副主任 7526147
笪海龙 副主任 7526147
刘惠荣 纪检组长 7524089
三、内设机构
(一)党办 7522611 (二)人秘股 (三)经济运行股 (四)企业管理股 (五)能源电力股 (六)技术股 (七)市场流通科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市中小企业局、物业管理中心、墙改办实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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