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全国、全省卫生工作改革的政策,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疾病防治规划和计划,提出防治方案和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农民健康教育,宣传预防各种疾病,减少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不断提高医疗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
(三)负责环境、劳动、饮水、食品、学校、放射性防护等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卫生监测,实施卫生监督。
(四)制定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发展规划及业务管理,实施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评聘工作。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积极发展中医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工作。
(六)制定全市医药卫生科技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组织成果鉴定引进新技术项目的验收工作、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七)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优育工作,防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疾病,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
(八)执行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九)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外交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机关下达的外交任务。
(十)负责对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教育,促进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
局长:黄四军
党委书记:王德元
党委副书记:唐建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初生
副局长:郑荣根
党委副书记:叶春兰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汪干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德清
党委委员:邓建华
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黄经宏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7522142 (二)医政股 (三)疾控股 (四)法监股 (五)妇社股 (六)农卫股 (七)健康教育所 (八)计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