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组织落实;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具体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2、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对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监督、指导计算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应用。
3、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5、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管理本单位的财务和物资财产。
6、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团体的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叶玉文 主任 7516093 王德元 书记、计生服务站站长 7516119 刘 殷 副主任 7516445 何 雄 副主任 7516445 王永红 副主任 7516445 叶美蓉 纪检组长 7516445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7516445 (二)法规宣传股 (三)规划统计股
归口事业单位和编制: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