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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和采矿权,依法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辖区内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审批、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依法对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查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五)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效保护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
(六)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系统干部培训;深入研究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黄金行业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
裔刚: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
汪长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办公室、矿产开发股、执法大队、老干部、纪检监察、信访、工会、妇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政风、行风与机关作风建设。
余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黄金股、黄金开采秩序的整治、黄金矿山补偿费的征收、黄金矿山安全生产、金山金矿田的整合、机关支部完善体制,提高素质。
黎建胜:党组成员、征费所所长,协助分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主持征费所工作,法规监察股、青年工作、挂钩扶贫工作。
曾智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矿产资源管理股、储量管理、地质勘查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规划、招商引资工作、局大楼基建。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7517149 (二)矿产开发科 (三)矿产资源管理科 (四)法规监察科 (五)黄金管理科 (六)矿产黄金稽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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