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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三)监督检查乡(镇)的行政执法和土地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复垦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依法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土地资产;组织实施土地收益征收管理,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二、领导班子
徐学珍: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7517067
林贤茂: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土地收益、临时性用地等工作。7517259
叶根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社会治安、工青妇、老干部、关工委、办公室等工作。7517259
尹朝红: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地籍管理、土地规划、土地测绘、土地二次调查等工作。7517259
吴殷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计划生育、土地交易、信访、土地执法监察、土地监察、法律法规等工作。7518176
夏樟成:党组成员,分管人事教育、土地利用、国土所工作、土地评估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四个下属单位
(1)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2)土地交易所 (3)土地收储中心 (4)土地整理中心
(二)六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7517417 (2)计划财务股 (3)地籍管理股 (4)建设用地股 (5)土地监察股 (6)测绘管理股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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