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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三)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各类伤亡事故的复核结案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格认可工作。

    (五)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六)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八)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九)负责市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故。

    二、领导班子

    程荣茂    局长    7526639

    毛金仙    副局长    7526639

    王   琼    副局长    7526639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7526632     (二)安全监督管理股    (三)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市安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投诉方式

    电子信箱: dxsajj@163.com

    投诉电话:0793-752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