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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


    一、工作职责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编制全市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市的档案工作。

    (二)负责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接收和统一管理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四)负责全市档案室建设布局的指导及相关工作;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全市档案编研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服务。

    (六)负责收、征集全市重大活动档案和具有德兴地方特色的其他门类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

    (七)负责对馆藏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及时抢救受损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

    (八)制订全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进行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业务培训。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阮晓琴    局长    7522650

    林咏梅    副局长    7522650

    胡艳文    副局长    7522650

    办公室:752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