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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一、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三)调查研究有关青少年发展问题,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参与制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地方性法规并监督执行;配合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本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四)研究、指导全市青年的选树培养、宣传、表彰工作,建立各级各类青年人才的举荐制度和体系;组织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

    (五)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加强全市基层团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吴太伟    书记    7522168

    吴艳芳    副书记    7522168

    程万清    副书记    752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