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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兴市委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德兴市教育工作和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zgdx.gov.cn 来源:中国铜都德兴网 日期:2008-6-4 8:35:16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大茅山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含条管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德兴市教育工作和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予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2008年4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就业创业,加快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此,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是经济腾飞的基石,是民族跃升的阶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和谐德兴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建设教育强市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致富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德兴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市场主导作用,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建设教育强市,为促进德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大批实用型、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3、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健全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08年完成市职业学校与育才中学的合并,市职业学校迁至育才中学。2010年前市职业学校办学规模达3000人,在现有的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2008年,市干部(职工)培训中心整体搬迁到南门新区新校区。

  ——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4000人,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达到或接近4:6,其中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数达3000人以上。市干部(职工)培训中心培训人数达1000人以上。

  ——加强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235人,师生比达1:17左右。其中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占60%,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35%。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实行定编不定人,除少量文化基础课教师和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外,兼职教师由学校按所开专业的需要自主聘任。职业学校急需的专业技术课教师,可允许其面向社会选聘工程技术人员、特殊技能人员为学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

  另外,职业学校也应充分发挥联合办学的优势,利用衢州技校良好的师资,丰富的管理经验,先进的实训设施,通过自主培训、行政调配、轮岗支教、换位交流、政策引领等措施,加强对原有师资的岗位培训,着力提高其综合素质,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共计8000人次,使80%以上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

  三、实施四大工程,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

  4、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根据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德兴技工”品牌,重点围绕支柱产业,加强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特别是矿山机械,铜材加工,餐饮、宾馆服务,旅游,食品加工,制药,医疗护理等行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

  5、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与劳务输出机制,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进一步扩大农民就业和创业。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各种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新型农民。

  7、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在企业建立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开展职工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职业学校、职教中心要为就业再就业服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学科学、学技术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通过自学考试和举办夜校、周末学校等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8、四大工程的培训,以市职业学校、市干部(职工)培训中心等经上级部门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实训基地承办。

  四、落实和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9、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把职业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且随着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按年人均0.5元,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科技、农林、扶贫等部门在安排农业基础建设、科技“三项”经费以及扶贫经费时,要列支部份经费用于职业学校、农村广播电视学校、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也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职业学校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

  各项职业教育发展资金,坚持“抓大放小、重点扶持”的原则,把资金重点放在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市职业学校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农业开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再就业培训。加强职教经费管理,按规定的项目和程序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10、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积极推进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制度,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11、加大对市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和外商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学校征用办学用地只缴纳国家、省、市有关用地规费和支付农民补偿费,免除市级一切征地规费。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鼓励市职业教育学校与市外、省外职业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大力推进股份制办学模式。支持市内企业依托职业学校和职教中心进行职业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

  12、实行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分流制度。实施初三、高三年级职教分流,支持职校招生。每年上半年在全市初三年级实施职教分流工作,严禁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市外职业学校在本市内招生。加强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中的渗透,积极支持普通高中进行高二、高三分流。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学历制度,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获得中专学历证书的学生,通过普通高中会考还可以发给普通高中学历证书。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对口高职院校,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教育的途径。

  13、加强就业网络建设,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紧密结合,并利用衢州技校良好的就业渠道和劳动市场、人才招聘和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提供就业指导,切实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特别要加强职业学校和企业对接,鼓励校企实行订单培训,企业提供免费实习基地。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回乡从事种植、养殖、畜牧等产业规模经营的,工商、税务、农资、金融等部门,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职业学校要在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

  14、严格实行用人单位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实行“边培训、边就业”或“先上岗、后培训”的办法,但对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优先录用。人事劳动保障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15、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及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尽快建立职业资格标准体系,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初级、中级考核鉴定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6、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制度。农村家庭和城镇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享受助学补助。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贫困生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市扶贫资金要安排一部分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金融机构要依据国家有关信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
 
  17、加强职业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实行学生就业观由被动就业向主动就业转变,使学生从社会劳动岗位的需求者成为就业岗位的创业者。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技术技能、顺利实现就业,作为衡量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职业教育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8、建立统一管理的职业教育领导体制。

  ——成立德兴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干部(职工)培训中心、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经贸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资金统筹、政策措施等实行统一领导,协调管理,抓好落实,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每季度适时召开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指定市教育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金管理、信贷担保、项目审批等工作。 

  ——建立职业教育评估管理体制。从常规管理、课程设置、教师合格率与教师培训工人、学生技能考核、学生规模、就业率、师生满意率、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生均建筑面积等方面对职业学校、职教中心进行年度评估。 

  19、强化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地位来抓,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要统一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合格布局发展重点,审核批准建设项目,管好用好投放资金,保证师资人才需求,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考核制度、督导评估制度,狠抓落实,把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十一五”期间,全市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每年递增25%以上。劳动保障、扶贫、农业部门要把职工培训、下岗职工培训、农民工培训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培训学校提供足够的生源,抓好职业培训,落实培训计划,用好培训经费,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0、建立职业教育工作的责任和奖励制度,实行市政府领导挂点职业学校制度。挂点学校可直接与挂点领导反映情况。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把职业教育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发展经济就必须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就是发展经济的思想,切实做好职业教育的各项服务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主要领导抓职业教育的责任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学校的入学率,各项培训的人数等列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领导任期考核目标,作为考核主要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职业教育发展中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不重视职业教育的领导要追究责任。

  21、形成全社会办职业教育的大环境。要加强职业教育法制建设,依法管理职业教育,规范职业教育秩序,严禁为外地职业学校有偿招生,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特别要加强职业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的治理整顿,为发展职业教育创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市发改委、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编办、建设、城管、公安、国土资源、农业、卫生、扶贫、广播电视、金融等部门要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做到特事特办,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为发展职业教育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职业教育的宣传工作,倡导尊重人才、尊重技术、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教育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面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教育工作,关键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校长和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强化师德教育。持续开展对教师经常性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爱生敬业奉献精神。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的职责。教师在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教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对学生关心爱护,忠实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禁止教师私自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要大力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并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 

  2.加强师德宣传。每年9月份设定为师德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师德论坛网站、报刊、墙报、宣传栏等宣传方式,举办师德经验交流、师德征文或演讲比赛等师德活动,加强宣传和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表彰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弘扬教师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3.严格师德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等重要依据,加大对师德建设的督查力度,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 

  二、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
 
  4.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服从和服务于教育工作需要,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精简高效、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兼顾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和吸引优秀人才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办学规模较大的中学、中心小学,按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的师生比例核定编制;根据赣编办发[2007]5号文件精神,对中心小学以下的村小与教学点,实行按班额配备编制,每个班配1.5个编制,住校生管理编制按每100个中学住校生核定编制1个;每50个小学住校生核定编制1个。市教育、编制、财政等部门根据各中小学的生源情况,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额内,每两年调整一次编制。

  5.严格控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高效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学校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要按照职位分类、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严格控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中小学在核定的编制数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坚决辞退不合格人员和清理清退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大力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三、严把准入关口,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6.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要严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认定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系列工作。
 
  7.建立教师招聘录用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教师队伍后续补充问题,实行稳定的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的制度。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急需紧缺学科、教师退休自然减员等实际情况,通过市人才招聘领导小组招聘考试每年补充新教师(高中除外),以保持我市教师队伍的新鲜血液。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补充的教师必须符合《教师法》的规定和要求。实行新教师招聘考试制度,新补充教师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明确条件,规范程序,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及体检,择优录用。录用教师与市人事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到边远缺编缺科农村学校任教,且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方可参加进城教师公开选聘等。新招聘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在职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四、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8.加强教职工调配管理。严格控制乡镇学校之间教职工随意流动,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特殊需要的,根据缺科情况调入专任教师;严格控制小学教师调入中学任教,边远山区严重缺编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调出,确保缺编学校教职工的基本稳定;严格控制农村学校教职工调进城区学校,城区学校缺编缺科需要选调教师,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报市教科文卫领导小组同意,由市教育局组织,市人事、监察部门参与,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选调;对于长时间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原则10年以上),本人因身体或家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进城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教育局审核,市教科文卫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调配。教师调配后,教育部门应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上(下)编手续,人事部门凭上(下)编通知单核定增(减)工资,财政部门凭上(下)编通知单核拨增(减)经费。

  9.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各校要完善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的工作程序和考核细则,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工作,用制度严格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和师德表现,并与收入分配、晋级、奖惩和聘用(聘任)、选拔考核任用相结合,促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师德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师德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随意旷工、旷课(一年内累计旷课达15节以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张榜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10.建立城镇教师支教与农村教师跟班学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学校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以及需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支援农村教育。同时,选派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班学习(时间一年),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从2008年起,还将分期分批开展农村超编中学教师到农村缺编小学支教活动。通过“城镇教师支教与农村教师跟班学习”等形式,形成城乡教师双向交流,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

  11.逐步稳妥推行职务评聘分开。认真落实赣府厅发[2002]14号文件精神,逐步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解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问题,逐步实现工作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统一,建立竞争择优、绩效挂钩、科学考核、动态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教师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职数内自主聘任。
 
  12.加强借用教师管理。未经教育局同意,学校之间不得相互借调教师;未经市教科文卫领导小组同意,城区学校不得借用农村学校教师;非教育系统不得借用中小学教师。教师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因工作需要须继续借用的,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未经同意而借用或超期未办手续的教师,原学校应及时通知其返校任教,自接到通知15天内不到岗者,学校可按擅自离岗处理,一律停发工资。学校越权批准或隐瞒不报,追究校长责任。

  13.严格限制教职工停薪留职。公办教师不许停薪留职或变相停薪留职,对已停薪留职或以借用、请病事假、离职进修培训、到民办学校任教等搞变相停薪留职的离岗教师,首先由所在学校核查上报,并下达《限期返校通知书》书面通知本人或登报公告,对逾期不归者,经市教育局研究予以除名,报人事部门备案。教师擅自离岗,所在学校隐瞒不报的,出现一例给予校长行政处分。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 

  14.确保公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所需的正常经费。按上年度教师工资总额的1.5%由市财政和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要主要用于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国、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县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培训任务;农村骨干教师和部分农村教师转岗培训;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提高学历。由市本级承担的教师教育和培训,教育部门报计划、组织人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本市实施,经费按培训人员数,财政核拨到市教育局核算中心后再拨付到干部(职工)培训中心。

  15.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凡担任中小学校长(含村完小校长)职务的,必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参加校长培训,任满5年的校长,还须参加提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坚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平台,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教师进修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积极鼓励中小学教师在职参加各种提高学历层次的继续教育。

  16.加强脱产进修与读研教师的管理。鼓励教师在职进修,从严控制脱产进修。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脱产进修(含越级进修)应由学校根据紧缺学科需要事先向教育部门申报进修计划,各中学、中心小学每年只能允许1-2人参加脱产学习。经教育部门批准参加脱产进修的教师,基本工资照发,结业回原校服务三年后才允许在德兴市内调动,如调离德兴市外,则需向教育部门交回脱产进修期间的全部工资。

  鼓励教师读研毕业后回德兴工作,凡愿回德兴工作的教师,报考时须与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其工资由市教育局代管。教师读研毕业回德兴工作满一年后,返还读研期间的所有工资。如不愿回德兴工作的,其行政与工资关系就读时必须随迁。

  教师未经批准脱产进修或读研,作擅自离岗处理,对已脱产进修和读研毕业超期未归的,由原校通知本人,限期一个月内回学校工作,对逾期不回学校工作的,作擅自离岗处理。

  六、严肃考勤纪律,健全学校请销假制度

  17.健全考勤管理制度。教师因病因事请假,应当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病假须市人民医院业务主管科室出具病休诊断证明(门诊证明无效)。凡未经批准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处理。假期满后三天内要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严禁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它职业,一经发现,视为自动离职。凡连续请假或一年内累计请假6个月以上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的除外),不享受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评优、晋职、评聘职称等待遇,并按有关规定减发或停发工资、津补贴。 

  各校要严格贯彻执行请假制度,切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实施到位。学校领导对请假事由要严格把关,在审核的基础上,要重点审核其请假事由是否属实、请假期限是否合理,对一时难以确认是否属实的要派人调查,对相关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要进一步核实(同时要查询医保中心相关报销事实)。 

  对已经办理请假手续并已离岗的教职工,一旦查实属弄虚作假者,请假时间视为旷工。尤其是对教职工有所反映的弄虚作假者,在查实后要坚决不予请假,并严肃批评教育,严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把关不严造成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校至少每学期期末要公布一次请假情况,并列入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的内容。 

  18.建立教师病退制度。对长期病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病退手续。

  19.坚决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的存在或擅自离岗人员清理不及时,不仅严重违反了编制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而且给学校管理和教育整体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各校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常规化。各单位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隐瞒不报、上报不实者,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事、监察、财政、编制等政府职能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在编不在岗教师的清理工作,建立定期清理机制,适时开展清理工作。 

  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即停发工资,学校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由教育部门予以除名,报人事部门备案。 

  七、建立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20.为了调动广大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市教育质量,建立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水平合理、规范有序,坚持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和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八、本《意见》如有与以前文件相悖之处,以本《意见》为准。 


                   德兴市教育工作和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为坚持好、落实好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方针,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为我市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内容

  (一)综合评估奖

  以《德兴市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评估方案》为依据,初级中学和小学中心校(含市直小学)进入全市前三名分别奖励学校1万元、0.8万元、0.6万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位较上年前移位次排序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学校0.8万元、0.6万元、0.5万元(两项成绩均有的学校奖金计算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二)教学质量奖

  1、高中学校

  高中以高考二本上线率等综合指标为主要依据。高考二本上线率等综合指标进入上饶市前三名或在上饶市同类学校排位较上年前移三名,奖励学校10万元。

  (1)清华、北大奖:当年考上清华、北大(见录取通知书),每生奖励学校4万元整。

  (2)状元奖:当年高考成绩(文、理科)荣获上饶市第一名的学校每生奖励学校6万元整;荣获江西省前三名的学校每生分别奖励学校10万元、9万元、8万元(两项同时获得以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如同时又被清华、北大录取,两项资金累积计算。

  (3)当年高考,学校在完成经市教育局、教研室核定指标的基础上,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学校,上了一本统招线并被学校录取(见录取通知书),每超一人奖励学校4000元;上了二本统招线并被学校录取(见录取通知书),每超一人奖励学校1000元整。

  (4)校长奖励按奖金总额10%计。

  2、初级中学

  界定参评的应届生人数,以中考综合指标为主要依据。全市中考综合考评在上饶市列前6名以上(含第六名)时,对中考综合指标进入我市前三名分别奖励学校1万元、0.8万元、0.6万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位较上年前移位次排序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学校0.8万元、0.6万元、0.5万元(两项成绩均有的学校奖金计算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校长奖励按奖金总额10%计。

  3、小学

  以全市毕业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毕业统考在成绩入全市前三名分别奖励学校1万元、0.8万元、0.6万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位较上年前移位次排序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学校0.8万元、0.6万元、0.5万元(两项成绩均有的学校奖金计算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校长奖励按奖金总额10%计。

  (三)优秀教育人才奖

  当年考核评选出对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德兴市学科带头人、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德兴教育名师进行奖励。

  1、当年考核评选出百名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

  2、在已评出的百名学科带头人中经教育理论笔试、教学竞赛程序,按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分别评选出各学科“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40名,每人各奖励3千元(百名学科带头人享受的每月100元津贴照给)。

  3、荣获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可直接授予“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称号,并享受规定的相应待遇;

  4、在高中阶段的首席学科教师中评选出4名德兴教育名师,奖励每人10万元。
 
  二、评审工作

  (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项考核方案的制定,对奖励对象的考核评审工作。凡涉及到聘期、获奖、论文发表等时间认定,均以市教育局当年有关文件明确的时间为准。每年8月中旬之前将评审结果上报市政府。
 
  (二)市教育局应当在各中小学校公布获奖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周,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公布的市级教学成果权属或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议和举报。

  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称号,追回奖金,并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员将自动失去以后参评的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德兴市教育名师、首席学科教师、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设立的一种既有先进性、代表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他们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优秀教育人才资源是引领德兴教育现代化的最为重要的第一资源,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培养、悉心管理,充分发挥德兴教育名师、首席学科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创造力、影响力、辐射力,不断把全市教师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提升到新的水平。

  2、各项考核方案的制定要求科学、严谨、规范、权威,具有说服力。
 
  3、对奖励对象的考核评审工作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注重基层、倾斜一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市教育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对德兴市教育名师、首席学科教师、学科带头人要进行年度考评,对不能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专业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的,要终止称号与奖励。

    附件:1、德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定细则.doc 

    2、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评选办法

    3、德兴市教育名师评选办法

                     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评选办法

  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纪现象;

  2、教龄8年以上(含8年);

  3、职称:小学教师应达到小教一级,中学教师应达到中教一级以上;

  4、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大专,中学教师应达到本科以上;

  5、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6、所在学校教师及所任班级学生代表测评优秀率达85%以上;

  7、每周担任该学科5节以上教学工作;

  8、获得县级该学科优质课一等奖以上;

  9、在地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该学科论文或地级以上课题结题;

  10、当年被评为德兴市学科带头人。

  以上基本条件为必备条件,只要有一项未达标则不具备参评首席学科教师资格。

  二、选拔程序

  1、教育理论考试。每年对市级学科带头人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教育理论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

  2、教学技能测评。从考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并符合上述10项基本条件者中取每学科前三名,按学科分别进行上课(40分)、说课(20分)、评课(40分),满分为100分。

  3、各项加分。(不封顶)

  (1)特级教师加8分;

  (2)荣誉加分:国家、省、市、县级荣誉分别加8、6 、4、2分。

  (3)教师本人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4分;获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地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课件、教学设计、教具制作等除优质课评比以外的教学基本功竞赛的折半计算。

  (4)教师本人论文发表,国家级学术刊物每篇加6分;省级每篇加4分;市级每篇加1分;县级每篇加0.5分。

  (5)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地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6)现任班主任的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每一年加0.5分,此项加分最高计3分。

  以上加分均以教师本学年度取得的成果为条件依据。

  4、确定首席学科教师候选人。取教育理论考试、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各项加分成绩总和的第一名为该学科的首席教师候选人。两人或三人符合条件进入教学技能测评的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取第一名为该学科的首席学科教师候选人,只有一人进入教学技能测评的,其总成绩达到其它首席学科教师候选人最低分为该首席学科教师候选人。
  5、组织考核与确认。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分高中、初中、小学(含幼儿园)三个学科分别设置各首席学科教师,每科设一名。将各首席学科教师候选人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政府下文予以公布确认。
  6、职责与待遇。德兴市首席学科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在此期间应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德兴市教育名师评选办法 
      
  每年在高中首席学科教师中评选出4名德兴教育名师。

  由学生代表投票(分值占50%)

  学生代表由该教师所任教班级及该校的学生会干部组成。按优秀、良好、合格三档的得票率分别赋98分、70分、60分,累计出学生代表评价分。

  由家长代表投票(分值占20%)

  家长代表由该教师所在学校所任教班级不低于50%的家长、该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以及各年级家长代表(50人)共同组成。其中,该教师所任教班级家长评价得分按60%计入,家长委员会成员评价得分按20%计入,各年级家长代表评价得分按20%计入。按优秀、良好、合格三档的得票率分别赋98分、70分、60分,累计出家长代表评价分。

  由教师代表投票(分值占30%)

  教师代表由该教师所在学校的全体教师组成。按优秀、良好、合格三档的得票率分别赋98分、70分、60分,累计出教师代表评价分。

  以上述三项得分累计出该教师的评价总分,再按从高到低排序取前四名进行考察,并按程序在媒体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由市政府下文予以公布确认,并颁发德兴市教育名师荣誉称号。

编辑:胡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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