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公用事业

084 电费缴费

http://www.zgdx.gov.cn 来源: 日期:2008-7-21 8:28:09

 
电费缴费
电费缴纳标准:
 
1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居民照明用电
0.60
非居民照明用电
0.96
0.99
商业用电
0.96
0.99
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
0.737
0.767
大工业用电
0.679
排灌用电
0.55
农业生产用电
0.66
注:上表大工业电价为电度电价。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24元/千伏安/月或最大需量36元/千瓦/月计算。
电费缴纳时间:夏季8:00~17:30
              冬季:8:00~17:00
电费缴纳地点:河西朝阳路76号、上街老车站工商银行、下街招商局
:未开通。

编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