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一中学校长集资诈骗441万领刑14年
发布日期:2011-8-19 10:12:26,来源:上饶之窗,已被120人阅读,转发请注明出处:中国铜都德兴网

      以高息为诱饵,向他人非法集资441万余元,后借口不还并外逃。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集资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刘某违法所得375.43万元予以追缴。

     被告人刘某系弋阳某一乡村中学校长。自2008年至2010年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虚构承包山林及从事种植业急需用钱等事实,骗取被害人李某、吴某等55人的信任,并以借钱的形式或由被害人提供担保的形式骗得人民币441.13万元,案发前刘某已返还本金49.2万元,已付利息16.5万元,实际非法占有375.43万元,其所得款项并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至今不能返还。2011年1月24日,被告人刘某在浙江嵊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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