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德兴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德兴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6月15日和6月19日,我市先后两次遭受了超历史特大洪涝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尤其是灾区倒损房屋严重,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在上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团结一致,艰苦奋战,奋力救灾,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当前抗灾工作已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尽快修复倒塌损坏的群众住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民政部《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和《江西省因灾倒塌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特制定德兴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一、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民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打一场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战,夺取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全面胜利。
(二)总体目标。按照省民政厅要求,7月20日前摸清倒塌民房底数,建立台帐;7月30日前制订重建方案,8月15日组织实施; 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重建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经济实用”的原则和“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与受灾人员自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注重从农村实际出发,注重避灾减灾,注重符合农村群众基本居住需求。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自主的原则。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依靠群众力量,以群众自建为主,群众自建确有困难又有主动意愿的可由村委会代建。三是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把灾后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深山库区、地质灾害区、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相衔接,与扶贫开发、减灾安居工程相结合,切实增强农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改善灾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工作程序,并严格实行张榜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恢复重建时间安排
7月底完成灾民倒房户的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和土地征用工作,8月15日前开始施工,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12月底全部竣工,2012年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
三、灾民倒房恢复计划
鉴于今年灾情分散倒房户多,分布面广的实际情况。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严格审批”的工作程序,经实地核查、市政府审批,目前已申请需要恢复重建的446户,分别是银城街道办26户、新营街道办13户、香屯街道办38户(其中杨家湾大洲地质灾害搬迁11户)、泗洲镇23户、花桥镇15户、海口镇31户、新岗山镇23户、绕二镇39户、昄大乡33户、李宅乡38户、龙头山乡36户、张村乡56户、黄柏乡45户、万村乡30户。灾民建房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个模式。在重建时,应考虑长远,确保质量,有条件的应尽量采用砖混结构。
四、资金筹措和管理
灾民建房以自筹主,通过政府救助、政策优惠、社会捐赠、以工代赈、邻里互动、结对帮扶、贷款利息补贴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中央下拨的灾后重建资金,各级政府安排的恢复重建配套资金和各地接收到的捐赠资金都要用于灾后重建,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滞溜挪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切实帮助倒房群众克服困难,重建家园。
五、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灾后恢复重建救助对象是指因“6•15”和“6•19”洪涝灾害导致住房倒塌且需要重建的农村受灾户。为保证受灾倒房的群众能早日建成新居,参照我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做法,此次恢复重建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1)一般农村全倒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1.5万元;(2)全倒户中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特困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2万元;(3)损房户维修住房给予适当的补助。
六、政策优惠
灾后重建是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政府制定了七项优惠政策:一是有关部门简化建房审批手续,给予早办快办,尽量上门服务;二是建设部门免收规划费、房屋设计费、建设管理费等工程技术监督费;三是国土、水保部门免收统一用地标准内各项费用;四是水电部门免收电力增容费;五是对建房木材用料,林业部门应视为自用林处理、优先供应,免收税费;六是各乡镇政府对建房所需的砖瓦、砂石、石灰等建材,尽快组织生产、落实货源,并限价供应;七是金融部门尽力安排低息建房贷款。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灾民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灾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农行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灾民建房工作,负责灾民建房的资金分配、进度督促、质量检查、验收评比等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散倒房恢复重建,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为项目责任总负责,确定项目责任人,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由乡镇政府和建房对象签订重建协议,确保各项恢复重建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二)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监督。灾民恢复重建资金要坚持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贪污、挪用、克扣、私分救灾款物者,要严肃处理。